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網路上涉及「誹謗罪」之迷思,並發佈「法律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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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涉及「誹謗罪」之迷思,
並發佈「法律申明」!

- 鄧開來國際法律事務所 -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第二項規定「以文字或圖畫,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加重誹謗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第二項規定「以文字或圖畫,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加重誹謗罪」。一般祇要罪證確鑿,經起訴並判刑定讞後,其犯罪刑責之汙點將終生跟隨,同時登載在「全國前案紀錄表」中。

當一個人有了不良前科記錄後,這對當事人其一生影響有多大呢?如果你目前有工作有收入,那麼其一、你所服務的公民營機構知悉你有不良前科記錄后,或遭判刑確立后,你所任職的公司可以斟酌的,合理的解雇你,以避免企業聲譽受到無謂的影響。其二、你將因此喪失報考公務人員資格。其三、公民營機構任用條件上將考量你的不良前科記錄,而使你失去升遷之競爭力。四、在個人擇偶上勢必增加其難度,你的人際關係更將受到無可避免的衝擊!

犯罪行為人之誹謗罪,亦將因刑罰執行易科罰金。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以上尚不包含受害者向被告求償之金額。如果求請法官參照國際刑責之判例,毀謗內容加上網路流傳之範圍,再加上天數,那麼求償金額將成為被告之鉅大負擔。

此外,誹謗罪依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二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符合刑法第四十一條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要件。通常為彰顯法律的公信以維護社會秩序,必會進一步參考被告先前是否曾犯有類似案例,以做為法院處以易科罰金及求償金額多寡之判決。

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期間自判決定讞之日起,一、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因此倘使法院對誹謗罪之行為人,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刑,又認為可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例如被告在誹謗他人後,自行向受害者公開道歉,言辭誠懇,態度有悔),即可定二年以上或五年以下之緩刑,期間依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換言之,如果法院意欲裁以緩刑宣告時,會斟酌情形,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犯罪行為人有下列事項,例如一、向被害人公開道歉及立悔過書。二、願向被害人支付雙方和解下的求償金額(或願依據被害人要求公開將求償金額捐贈給慈善機構,並公開展示捐款之收據)。三、無法支付鉅額求償金時,願在雙方和解條件下,向指定之公益團體提供以三百或六佰小時的勞務為替代。

但如果犯罪行為人,在獲得法院緩刑或撤銷判刑之宣告前,以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再次蓄意犯罪,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將撤銷前項之聲請。

「誹謗罪」依刑法第三百十四條規定,為告訴乃論罪,亦即有告訴權人(例如遭誹謗的受害者)應於犯罪人之犯案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或依犯罪行為人逕行其網路誹謗的所有內容自刪除日起,半年內受害者仍得以有權提出告訴(祇要網路上尚能搜尋到罪證,尤其又未公開向受害者道歉,受害者仍舊得以在法律追訴期內提出告訴)。若經發現被告又再犯,或涉嫌不當影射,則自動延長其追訴期,並以「加重毀謗罪」給予重罰外,再以重賠求償之起訴,該被告將背負終生汙點,永留「全國前案紀錄表」中。

至於犯罪行為人,如果犯案的IP位置顯示在境外(台灣以外的國家),即使受害者即時報警,受理的中華民國之偵查機關或當地警察機關,雖然無法即時的拘提或通知犯罪行為人到案,但一般只要確知「犯罪行為人」是台灣人(中華民國國籍),受害者可直接(無需透過警察機關)向法院之檢察官提起告訴,檢察官受理後,即展開調查,確定IP來源為境外時,將會同警署向國際刑警隊請求協助,接著國際刑警會向IP來源處的當地國家警署將「網路犯罪行為人」的身份予以確認及告知。經確認「犯罪行為人」其身份為中華民國國籍時,就會將到案通知書寄發給「犯罪行為人」的戶籍所在地,或由親屬代收與代為通知,並要求「犯罪行為人」限期回國到案,逾期不到案者,就會發佈全國及全球通緝。

目前「丟漿湖」在法國僑居地已列案待執行,且已請求法資集團之法律顧問暫緩提訴或逕行必要之通緝,就為了顧及年幼的貝羅馬,願給「丟漿湖」一個機會。但事後發現(日前已通知巴黎警署,查證竄改文章的「犯罪行為人」之IP,果不其然真是「丟漿湖」所為。)「丟漿湖」不僅前後再犯,還匿名另設二個以上部落格,同時發現另有1~3名共犯參與連續的犯案,並針對其他網域之多位網友,逕行釋放病毒。目前巴黎警方正在調查是否有丟漿湖的親友參與、或境外網友參與、或有熟悉網路工程人員之介入。

高閻在關閉部落格前后曾言:「只要丟漿湖遇到困難,他仍會選擇幫助她。」這是高閻向來為人的風範。高閻一直很喜歡研究古詩詞,亦甚為崇拜宋代大儒蘇軾、歐陽修之大度,或許正因為此,高閻相當能揣摩蘇軾、李清照等人的詩詞意境,及其文章所隱函詩人靈魂的深度性。

鄭重申明及警告

此篇文章之發佈,旨在警告及嚇阻意圖在網路上散佈詆毀高閻之言論者,或企圖以其他方式對受害者逕行人身攻擊者,例如「犯罪行為人」所發佈的誹謗言論(包含以文字詆毀、複製、竄改、偽造文章、扭曲文章原意、不當複製和傳佈高閻肖像、亂塗鴉的譏諷、或將藝術作品之圖像逕行移花接木者或蓄意修改、或未經證實而予以譏諷的誤導他人將「高閻石墨鉛筆藝術」作品視為電腦繪圖軟體之筆觸效果者),祇要網上發現明確犯罪事證,將立即直接通知檢察官向中華電信查明IP位置,遂立即遣警方逮捕之。無論犯案的IP位置是境內,抑或境外,一律以「現行犯」起訴,境外犯案者如通知不到案,立即求請法院予以通緝。

未來「高閻石墨鉛筆藝術畫展」籌備妥當時;或編輯出版印刷及發行完就時,將會邀請各界好友、企業人士、宗教人士、公益機構及司法界、警界好友蒞臨,並親自公開教授素描的各項技法與概念。屆時相關出版品,將受著作權所保護(即使現在,經一年來網路上相關高閻的所有圖文創作,皆受智慧財產權保護。網友轉載使用時,請註明來源處;若意圖在複製轉貼上逕行竄改扭曲,將依犯罪事證之確定,無論輕重與否,一律鉅額求償,求償金額悉數捐贈給「健保愛心專戶」。



2011年7月17日 星期日

世人看盡眼裏,網路社會自有其理性公判 / 文:鄧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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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看盡眼裏,網路社會自有其理性公判

文:鄧開來

附加下篇文章之發佈
-  網路上涉及「誹謗罪」之迷思,並發佈「法律申明」! -



最近這陣子開來出差深圳期間,網路上又發生一起關於作家高閻的「中華民族的盛世,台灣的壯大就在今日!」之一文遭惡意複製、扭曲竄改,並以他人名義轉貼發佈在其他網站上,就此一「網路恐怖攻擊」事件,若非開來的同學之檢察官突如其來的一通電話告知,開來還不知道竟有人如此膽大妄為的公然挑釁,或公然藐視律法?(由於開來忙於公務所致,許多人包含高閻本人都很少上網的持續關注高閻的事,大家都忙得要命!各自忙著工作,忙著推動企業營運、人際交流,參與社會活動等等,承辦案件的律師亦不祇開來)。

不過警方對此反而有新的見解,那就是有誰會逕行卑劣的手段之網路攻擊?必是與高閻有過節的人,誰呢?又有誰會採類似手法?包含影射的文章,不免讓眾人聯想到「丟漿湖」的姊妹淘avatar.sasa所發佈的文章之佐證內容,破梗式的揭露「丟漿湖」惡劣的行徑(違法複製、竄改他人文字圖片,然後藉他人名義轉貼發佈),這種手法十分不智!反受眾人反感,令網路社會更加嫌惡其卑劣人格,亦直接證實了「阿凡達部落格‧丟漿湖姊妹淘」文章內容的確切性。

難怪警方會這樣說,世人都會看盡眼裏,網路社會和搜尋網路業者自有其公斷與公判,這比報警處理還嚴厲萬分,甚且更加殘酷,亦無疑在警惕世人,任何人在網路上必須謹言慎行。至於丟漿湖為何遲遲未予以逮捕?主要還是考量丟漿湖的年幼女兒貝羅馬,以及當下生活的處境,如果高閻執意要警方逮捕她,首當其衝的會是無辜的貝羅馬,如此反而會讓人覺得高閻太過強勢了。故而目前祇要求法警給予「消極通緝」和「積極監督」而已。換言之,除了已掌握丟漿湖行蹤外,包含持本人護照出入國境,以及相關電話監聽一直未曾間斷,即使與犯案網友的電話互聯都在監聽內。

許多事,似乎,不是律師出面發函警告就能完全遏阻他人犯罪行徑,例如有的人有自省和自覺能力,有的人則不,自以為聰明的反以非理性的思維在表現自己的乖張行為,藉以填補長期無所事事的日子。如果,這些人能想一想自己能對社會正面的貢獻什麼?或對自己的家庭和親人貢獻出什麼?我們網路社會其亂象就能減少一些。今,網路社會還能維持和展現它應有的價值管理,和守護網際網路應具備的高度的理性成份,不得不讓人予以肅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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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涉及「誹謗罪」之迷思, 
並發佈「法律申明」!

- 鄧開來國際法律事務所 -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第二項規定「以文字或圖畫,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加重誹謗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誹謗罪」第二項規定「以文字或圖畫,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加重誹謗罪」。一般祇要罪證確鑿,經起訴並判刑定讞後,其犯罪刑責之汙點將終生跟隨,同時登載在「全國前案紀錄表」中。

當一個人有了不良前科記錄後,這對當事人其一生影響有多大呢?如果你目前有工作有收入,那麼其一、你所服務的公民營機構知悉你有不良前科記錄后,或遭判刑確立后,你所任職的公司可以斟酌的,合理的解雇你,以避免企業聲譽受到無謂的影響。其二、你將因此喪失報考公務人員資格。其三、公民營機構任用條件上將考量你的不良前科記錄,而使你失去升遷之競爭力。四、在個人擇偶上勢必增加其難度,你的人際關係更將受到無可避免的衝擊!

犯罪行為人之誹謗罪,亦將因刑罰執行易科罰金。刑法第四十一條即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以上尚不包含受害者向被告求償之金額。如果求請法官參照國際刑責之判例,毀謗內容加上網路流傳之範圍,再加上天數,那麼求償金額將成為被告之鉅大負擔。

此外,誹謗罪依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二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符合刑法第四十一條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要件。通常為彰顯法律的公信以維護社會秩序,必會進一步參考被告先前是否曾犯有類似案例,以做為法院處以易科罰金及求償金額多寡之判決。

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期間自判決定讞之日起,一、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因此倘使法院對誹謗罪之行為人,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刑,又認為可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例如被告在誹謗他人後,自行向受害者公開道歉,言辭誠懇,態度有悔),即可定二年以上或五年以下之緩刑,期間依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換言之,如果法院意欲裁以緩刑宣告時,會斟酌情形,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犯罪行為人有下列事項,例如一、向被害人公開道歉及立悔過書。二、願向被害人支付雙方和解下的求償金額(或願依據被害人要求公開將求償金額捐贈給慈善機構,並公開展示捐款之收據)。三、無法支付鉅額求償金時,願在雙方和解條件下,向指定之公益團體提供以三百或六佰小時的勞務為替代。

但如果犯罪行為人,在獲得法院緩刑或撤銷判刑之宣告前,以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一、緩刑期內再次蓄意犯罪,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將撤銷前項之聲請。

「誹謗罪」依刑法第三百十四條規定,為告訴乃論罪,亦即有告訴權人(例如遭誹謗的受害者)應於犯罪人之犯案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或依犯罪行為人逕行其網路誹謗的所有內容自刪除日起,半年內受害者仍得以有權提出告訴(祇要網路上尚能搜尋到罪證,尤其又未公開向受害者道歉,受害者仍舊得以在法律追訴期內提出告訴)。若經發現被告又再犯,或涉嫌不當影射,則自動延長其追訴期,並以「加重毀謗罪」給予重罰外,再以重賠求償之起訴,該被告將背負終生汙點,永留「全國前案紀錄表」中。

至於犯罪行為人,如果犯案的IP位置顯示在境外(台灣以外的國家),即使受害者即時報警,受理的中華民國之偵查機關或當地警察機關,雖然無法即時的拘提或通知犯罪行為人到案,但一般只要確知「犯罪行為人」是台灣人(中華民國國籍),受害者可直接(無需透過警察機關)向法院之檢察官提起告訴,檢察官受理後,即展開調查,確定IP來源為境外時,將會同警署向國際刑警隊請求協助,接著國際刑警會向IP來源處的當地國家警署將「網路犯罪行為人」的身份予以確認及告知。經確認「犯罪行為人」其身份為中華民國國籍時,就會將到案通知書寄發給「犯罪行為人」的戶籍所在地,或由親屬代收與代為通知,並要求「犯罪行為人」限期回國到案,逾期不到案者,就會發佈全國及全球通緝。

目前「丟漿湖」在法國僑居地已列案待執行,且已請求法資集團之法律顧問暫緩提訴或逕行必要之通緝,就為了顧及年幼的貝羅馬,願給「丟漿湖」一個機會。但事後發現(日前已通知巴黎警署,查證竄改文章的「犯罪行為人」之IP,果不其然真是「丟漿湖」所為。)「丟漿湖」不僅前後再犯,還匿名另設二個以上部落格,同時發現另有1~3名共犯參與連續的犯案,並針對其他網域之多位網友,逕行釋放病毒。目前巴黎警方正在調查是否有丟漿湖的親友參與、或境外網友參與、或有熟悉網路工程人員之介入。

高閻在關閉部落格前后曾言:「只要丟漿湖遇到困難,他仍會選擇幫助她。」這是高閻向來為人的風範。高閻一直很喜歡研究古詩詞,亦甚為崇拜宋代大儒蘇軾、歐陽修之大度,或許正因為此,高閻相當能揣摩蘇軾、李清照等人的詩詞意境,及其文章所隱函詩人靈魂的深度性。

鄭重申明及警告

此篇文章之發佈,旨在警告及嚇阻意圖在網路上散佈詆毀高閻之言論者,或企圖以其他方式對受害者逕行人身攻擊者,例如「犯罪行為人」所發佈的誹謗言論(包含以文字詆毀、複製、竄改、偽造文章、扭曲文章原意、不當複製和傳佈高閻肖像、亂塗鴉的譏諷、或將藝術作品之圖像逕行移花接木者或蓄意修改、或未經證實而予以譏諷的誤導他人將「高閻石墨鉛筆藝術」作品視為電腦繪圖軟體之筆觸效果者),祇要網上發現明確犯罪事證,將立即直接通知檢察官向中華電信查明IP位置,遂立即遣警方逮捕之。無論犯案的IP位置是境內,抑或境外,一律以「現行犯」起訴,境外犯案者如通知不到案,立即求請法院予以通緝。

未來「高閻石墨鉛筆藝術畫展」籌備妥當時;或編輯出版印刷及發行完就時,將會邀請各界好友、企業人士、宗教人士、公益機構及司法界、警界好友蒞臨,並親自公開教授素描的各項技法與概念。屆時相關出版品,將受著作權所保護(即使現在,經一年來網路上相關高閻的所有圖文創作,皆受智慧財產權保護。網友轉載使用時,請註明來源處;若意圖在複製轉貼上逕行竄改扭曲,將依犯罪事證之確定,無論輕重與否,一律鉅額求償,求償金額悉數捐贈給「健保愛心專戶」。

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讓網路社會多點祥和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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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網路社會多點祥和之氣
冤家宜解不宜結,息止網友間之恩怨才是上上策!

文 / 鄧開來



開來暫休一段時日之後,或者說從深圳返回台北之後,都還一直沒充裕時間PO新的內容,手邊業務一堆,加上高閻大師前些時候託深圳台商友人找到開來本人,並來電傳達高閻對開來的仗義,表示深謝之意,而意欲聘任開來為法顧,這讓開來實在感到十分意外。甚至還邀請我到旺角做客,不過開來當時一時間還離不開深圳,所以就沒去成。數日後高閻親自來電,說有些檔案資料希望能交給我「備而不用」,吩咐我可以找時間(三月中旬前)到香港一趟,直接找○○○不動產建設開發公司的開發處協理呂○○,就是【豐樂亭】華夏文學集錦的主編-熙兆。

熙兆手上有由高閻轉交的若干人等的全部檔案資料,來源於國內外情資單位的提供,畢竟這已是備了案的國際案件,相關檔案資料內容皆為毀謗案的若干人的網路犯案事證的副本(頁數多達28公分厚),及所有犯案者和主犯案者的個人詳細實際身份姓名住址等資料檔案。並授權開來可依情形的發展之變化,在必要時直接向法院提起告訴,並且依犯案事證存在網路的天數計算其名譽賠償金額,所有賠償金額悉數捐給「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愛心專戶」,當然如果真提起訴訟,其賠償金額絕對是驚人數字。

向法院提起告訴之此等事,本來就該十分慎重,當資料蒐證完整之後,可以備而不用(畢竟當下的網路犯案事證並未消失,仍持續之中),亦就是視未來狀況變化之發展而做出起訴的決定,有時如果不將一干犯案人等提起訴訟,無疑是在縱容與姑息,反而讓網路霸凌事件持續在其他網友身上發生,這究竟是對亦或不對?提訴或不提訴?當然一切還是須視主從犯案者的態度。亦是在考驗當事人智慧,畢竟寬容之下的後果,只會促使更多人一再犯罪。就好像學校霸凌事件陳出不窮一樣,故而教育部長在憤怒之餘做出裁定說:「不忍了!霸凌一律送警局!」

不過,面對名譽遭污衊毀謗一事,高閻依舊傾向寬容看待,以盡量不提起訴訟為原則,不過他還是胸有成竹的做足了「防患未然,備而不用」的作業,成就受害者在「寬忍」上的意義。畢竟真相因委,不容遭曲解。但高閻仍希望並呼籲網路搜尋上相關雙方不堪入目的文字,還是盡量不要出現為好,無疑讓雙方受害者二度傷害,或持續性傷害。

資訊網路傳播的價值是在傳播正面良善的價值觀,而非形成負面傳播或負面教育。有時看到許多知名企業人士、藝人、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乃至一國之尊的總統,很輕易的就能搜尋到首頁極其遭受汙衊與醜化的負面性的圖文,實在讓人看了搖頭嘆息與不忍,如果是現實生活中的口出穢言,或報紙或電視媒體言語上的醜化,不過一天就過去,一陣子之後就可能遺忘了,但網路卻可能持續長久時間,因此不能不嚴肅看待搜尋網站所存在的利弊之影響。搜尋網站其影響力無遠弗屆,若能在網路風氣的管理上建立原則與規範,實為網路資訊傳播的一大幸事,否則網路無疑成為犯罪、詐欺、汙衊或報復他人洩恨的工具,甚至網路惡鬥的溫床。因此,毀謗事件本身就是一件不良示範,不良之惡例,不足以讓社會效法!

其實開來自己早已深為高閻所影響,而深刻自省。亦就是,有時為人仗義執言之下,是否流於言詞批判的過重,無形中讓事件更加難以收拾而進一步擴大?就我的理解,高閻認為,此一不幸事件雙方都是受害者。那麼,此事件還有必要持續在網路上發酵嗎?故而我肯定高閻的態度,相關批評的文章亦就隨之自行刪除。試想,倘若「udn城邦部落格管理者」公允的將負面文章刪除,或由「知名搜尋網站」讓相關事件的任何話題之無論文章善意與否,皆予以刪除、隱藏或搜尋不易,惟保留雙方正面的文章創作,如此一來,此事件之恩怨與可能延伸成為訴訟的不幸事件,才能真正的平息!亦可防止被有心人炒作的機會,製造眾人不當的猜忌與誤導,那麼恩怨就更難善了!

倘真能公允持平的處置,「udn城邦部落格管理者」和「知名搜尋網站」算是做了件令人稱道的好事,功德無量!這是開來的見解,很多事的確是亦如高閻所強調的「冤家宜解不宜結」。高閻亦教訓了開來在接案態度上,莫以賺恩怨錢為重,如果事件雙方的恩怨與因果能有效化解,那才是身為律師的了不起!例如離婚案件,如果夫妻雙方還有挽回餘地,就加以規勸。倘若夫妻倆有一人有嚴重家暴行為與不良習慣,那麼促成雙方離婚,就是對受家暴者其痛苦的解脫。因此如何拿捏全憑承辦者的良知與智慧。

從這個角度看,毀謗事件對高閻而言,寬忍正是化解恩怨之唯一途徑,縱使訴訟與高額賠償金得到法院公平判決,恩怨卻依舊存在?這樣一想之後,方才恍然大悟,高閻無意循起訴的方式解決的真正原因。這讓開來再一次對高閻的深謀遠慮,肅然起敬!試想,如果我們的社會之市井小民,乃至政治人物都能抱持深謀遠慮的態度,何愁他人會破壞自己現有寧靜的生活。現實社會或網路社會自然亦能多點祥和之氣!

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修行最高境界「放下」,高閻立下典範!文 / 鄧開來


高閻的呼聲與感謝!


Winmie來電轉述高閻的呼聲,
希望2011年起網友勿再關注高閻的網路遭遇一事,
相關話題的談論就此打住!

請勿再持續東扯西扯,
凡事平常心看待,才是正確態度,
故籲請網友們刪除相關話題之文章。

尤其該讓事件的雙方都平靜下來,
不要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並鼓勵網友們多將焦點擺在高閻的創作上。

若能在網路搜尋上看到的,都是高閻的文學藝術創作不是很好嗎?
如果貝羅馬母女能夠均安,才是高閻真正的心願!
而非持續談論下去,所以請大家勿再關注此事。
高閻,感謝不盡!

2011年,高閻祝福大家,萬事順遂!


julia per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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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mie透露,因為高閻人早已身在香港,
將請深圳的客戶朋友設法聯絡上鄧律師,邀請他到旺角來做客,
他頗為欣賞鄧律師的為人正直,尤其文才與辯才,
望雙方合作,聘鄧律師為台北和香港兩地新事業的法顧,
基於善緣下,將進一步借重鄧律師的司法界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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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來,聽到高閻大師的呼聲了!

修行最高境界「放下」,高閻立下典範!

文 / 鄧開來


佛陀言:「放下」!〝放下〞這兩個字有多艱難吶!它是世人們最艱難去做到的事。佛陀要世人放下什麼呢?放下「執著」!放下心中牢牢不願丟棄的嗔恨與怨氣!放下心中所執迷之物「貪」「嗔」「癡」。

一個人若能將「放下」融入日常生活之中,那麼他便是一個心靈沒有包袱的人,或說這種人窮困是離他很遠的!也表示這樣的人,是個悟力很強的人。換言之,能寬容他人,就是一種放下的表現,表示他心中不存在怨氣,不是個容易被嗔恨心所綁縛的人,這樣的人正是我們講的有「氣度」的人,所謂「心量」就是顯現在此!

足見作家高閻其心量的確非常人可比!這和開來一開始的觀察沒有太大落差。高閻似乎沒有將遭遇,形成對他的一種阻礙,反而轉換成正面力量。假如今天高閻和粗鄙之流者對峙叫罵,反而會讓他愈陷愈深,陷入泥淖裏,那麼對問題非但不能解決,反成為被困住的人。

雖說開來在為高閻發聲,卻亦可能不知不覺讓高閻又再次進入紛擾的漩渦裏,但高閻似乎腦筋很清明,真正不經意掉入漩渦的是一直關注他的網友開來而不是他,因為他已經「放下」了心中的執著,不被嗔怨所綁縛了!因此,說高閻有墨家的心量與身量一點都不為過。

因為他可以輕易將一干人等繩之以法,只要高閻大師點個頭,身為律師的開來可以大大發揮所長的立即執行指令(私心來說,這可以讓開來的律師事務所引起側目),然而高閻卻沒有考慮這樣做,這說明他在修行上確實已有相當之成果。

這樣看來,高閻給了世人立下一個修行的典範,就是「忍辱以證其修心,以顯內在真性之境」的最佳明證!在此,謹向高閻大師,致上最高敬意!並呼應高閻大師的要求,讓我們祇關注高閻大師的文學藝術創作,在高閻大師描述蘇軾與歐陽修等古代文豪的詩詞釋義中,領略其所蘊藏著的生命哲學與精神信念,從中尋獲真理。

鄧開來

臨行前匆撰之,當高閻大師若看到此文時,
開來應已身在中國大陸深圳了。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生命的道

生命的道

作者:王昊天


有時想起漢語覺的真是很有趣,單一個「道」字,可以理解為道路,也可以理解為道理,還可以尊稱修行有素的人為得道高人或者道人。看似簡單的文化現象後,卻蘊藏著中國漢字深邃精深而又傳神的一面。

想想也是,當一個生命降生後,無論情願不情願,都得走下去,都得在得已不得已中,走出一條生命的道。生命的道萬萬千千,有的人要這樣走,有的人要那樣走。當生命步入年邁時,回首看看自己的前半生,才發現自己已經留下了一條道。無論世間有多少人,走出了多少道,無非都是在善惡、好壞、是非之間,思考選擇後,留下的一條印跡。而這印跡就是自己一生,所行何種「道」的真實見證,並且憑借走過的這條「道」,來衡量自己生命未來的去向。

對於普通大眾,多是天性憐憫向善,對於崇尚「假惡鬥」不斷招致禍亂的邪道,紛紛忌諱,避而遠之。但對於正道推崇的「真善忍」覺的好是好,但好像又覺的高不可攀。所以在正邪善惡之間左右徘徊,因此世間眾人的道,便形成了蜿蜒曲折,迂迴千百處的坎坷的路。回首看看,原來生命的道,是要自己選擇,選擇後,自己就得這樣走下去。一個生命推崇正道還是邪道就是在一念之間的選擇。

為了在這一念之間,能做出正確的選擇,在華夏文明創始之初,倉頡就把「道」的涵義,已經溶在他所造就的漢字中。當初的繁體「道」字,喻為:天要立道,要陰陽協調;地要立道,要剛柔相濟;人要立道,要仁義並行。只有這樣,天、地、人這三才才會在道的作用下,和諧共生,萬物眾生皆有生。這就是華夏祖先語示給後世人的生命的道。


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品評作家高閻,行義的墨家兼士!文 / 鄧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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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評作家高閻,行義的墨家兼士!

一位具備寒山子心量與墨家身量的商人兼文人作家

文 / 鄧開來


《墨子‧兼愛中》說:無論貧富貴賤,應相敬如賓,既互通往來,又互相幫助,而不願見到世間有以大欺小,以強淩弱,為富不仁,和以智欺愚的情形。世人如能順天理而行,國家社會便能享有安定,萬民百姓才能享有安居樂業。墨子曰,使饑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無非是指,勞動的人能昌盛富足,富足的人當濟助於受饑寒之迫者。對於懶惰的人呢?當遭社會鄙棄。那麼貪淫又貪婪的人又該如何?當受到律法的制裁!至於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經常以言論暴力殘酷待人,又藉著挑撥分化、顛倒是非與誣蔑他人以顯己名聲、以進錢財的社會毒瘤,又該如何?應當遭到世人的唾棄!是故墨家的理性思維乃以兼愛為核心,但面對貪贓枉法,顛倒是非黑白的社會毒瘤,墨家不寬容看待!

墨家的「兼士」向來不怒而威,不言而教,不佔天下卻擁有天下,得民心者得天下,就是這個道理。得天下其實就是「得道」,這也是墨子所強調的「行義」。在墨子千里救宋的故事中,魯班被墨子說服不攻宋國後,說了一番話。他說,聽了您的話,現在就是給我宋國,我也不會要了。墨子呵呵笑說,這樣一來實際上你已得到了宋國了。你不僅得到了義,所以我樂意奉上宋國給你。不但如此,因為你認真行義,我還要將整個天下都給你!

公道自在民心,民心就是天理,人人心中有桿秤。民心向背,只有智者才能開悟,才可像墨家「兼士」那樣不受表面所拘,為眼前利益或美色所迷惑,或為他人之誣蔑與羞辱而亂其心。心隨理行,理隨德顯,上德無影,下德無蹤。上德與下德不斷踐行,道生於中。道是說不清,看不到,聽不見,心也一樣,真也一樣。

一個人的所作所為是否存乎民心?又在乎是否對國家民族做出了一絲貢獻?常常懷抱此一心思的人,其生命格局自然非比一般庸俗之輩,無論任何人從事何種事業?他的事業發展往往就取決於當事人的心量與身量上。世人可以從全球許多有成就的企業家、文學家、科學家等人中觀察到。作家兼從商的高閻,就有明顯的特徵存在。

然而,為什麼我會如此推崇作家高閻?就是從他的文章內容所發現而來的,文章中我看到高閻這個人的生命格局,高閻的網路遭遇,對他來說應該談不上什麼挫折(但可視為殊異的體驗),相反我認為這是上天介紹高閻給世人認識的一種方法與藝術;讓我們見識到什麼是儒道之「修」?什麼是佛家的「定靜慧」?

高閻將殊異的體驗之心情,轉換成慷慨陳詞的數篇文章,如「中華民族的盛事就在今日」、「心連心創造台灣十年飛躍,莫使台灣再失落黃金十年!」等篇,內容依舊脫離不了身為知識份子的他,對台灣、對中國、對中華民族、對國家民族未來走向的深切關注。文章裏他為讀者做了一番客觀分析,以大角度,高遠視的論述自己的觀點,目的就是在引導你,讓你明白台灣發展不可在投票上感情用事。

也就是說,他人都身陷網路遭遇之際了,卻還能心繫著台灣的穩定,掛懷著中華民族的發展,關注全球中國人的時代處境!世人們請你告訴我,哪個文人或有為的知識份子,或商人可以有這種心懷與生命格局?網路裏有上億個部落格和數算不盡的文章,但什麼人的文章、內容和其心思可以含蓋對生命的多元關切?但是上天介紹高閻給世人認識,卻是以一種奇妙的方式(網路遭遇)為開端,讓世人見識到什麼是有修為的人之「真修者」,這就是所謂「遭難見真修」的道理,也就是一個人是否真實修?端看遭遇困境與難處時,或面臨試探時,究竟他會如何處之,或展現什麼樣的作為?而高閻果然以「中華民族的盛事就在今日」的一篇文章引來全球華人的側目與共鳴!因為這樣,很多人開始注意到高閻這名作家,從而讓我們認識到高閻詩詞釋義作品裏,所隱含世人們未曾發現的精神信念與意境之深遂?

我們一般很少看到在古代詩詞釋義上會從佛學、道學、儒學與神學的角度,來描述古代文士的生命內函與詩詞意境,高閻儼然可以說是近代頭一個是從「生命信仰」的觀點切入,並加以巧妙完美的詮釋古詩與古詞意境與精神的彰顯,使讀過他文章的人豁然開朗,若沒有讀了高閻對古代文豪其生命精神的描述,恐怕任何人都不算真正認識蘇軾、歐陽修、或李清照…等古代文豪。儘管我們可以在圖書館裏找到很多相關評論中國古代文豪的專書,但如果你沒有品讀過作家高閻的古代詩詞釋義之三千餘篇之作,那麼任何人對中國古代詩詞的研究都不算完整。

作家高閻其文章精神格局上不僅具備墨家的心量,亦具備一名「墨家兼士」的該有條件,而且是最嚴苛的條件資格,因為一般尋常人是絕對達不到這種心靈境界、文學素養,尤其看待生命的態度。所以我私自揣想,高閻對佛學、道學、儒學與神學有相當專研之外,一定對墨學亦有相當自己的獨到見解,希望有機會和榮幸能拜讀高閻作家更多作品(在書市裏看到高閻古詩詞釋義的一整套書),以品味高閻充滿智慧的心靈與思維想法,就因為您有寒山子的心量,也有著墨家的身量。

鄧開來

(現從事國際及兩岸法商事務‧墨學研究者)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中華民族的盛世,台灣的壯大就在今日!文 / 高閻Greym2012


中華民族的盛世,台灣的壯大就在今日!


文 / 高閻Greym2012

台灣要壯大,
台灣股市欲破萬點,
你我明日的薪資要調漲,生活要好過,
未婚男女有能力成家,並生兒育女,
就在11月27日五都選舉,你我的踴躍投票,
呼籲所有海外台灣人,
尤其滯留中國大陸各省的百萬台灣人,
都能趕回來,
投下自己神聖一票!.


摘自《高閻哲學與雜文集》



中華民族苦了許多年,從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到現在已逾一個世紀,這一個世紀裏,中國人受盡多少歧視與羞辱,國土的瓜分,資產的掠奪,骨肉的離散,尊嚴的賤踏,無數人命的遭受屠殺等等,尤其民族的分裂,所造成整個中華民族在命運發展的道路上更加乖舛艱困。

二十一世紀2010年的今天,中國人終於站起來了,從傷痛與頹敗中昂揚的站立起來!雖說台灣曾經創造令人引以為傲的經濟奇蹟之成就,但對整個中華民族的貢獻究竟佔據多少比例?當國際間讚揚台灣的時候,台灣內部卻不斷上演政治的紛爭惡鬥,與種族的對立與撕裂,社會價值觀出現錯亂,個人私我主義與利益凌駕社會的穩定和諧,所謂的本土文化只是流於狹隘的小格局思維,這怎能不令人心痛!

這時候咱們對岸血脈相連的同胞們,卻正如火如荼的進行方方面面的革新,同心協力的搞好經濟,每個人都在積極提升自己生活的水平,朝著不可能短期實現的計劃與夢想而努力的化不可能為真實的現況。當外國人認為二年才能蓋好的廠房設施,中國人卻不到一年時間就完成了,在經實際檢驗而完全合乎標準之後,外國人感到驚愕!

從此中國勞工大量受到邀請而輸出到世界各地去,中國勞工不僅速度快,技術紮實,還任勞任怨,尤其材料和工資低廉,平均可為國外建商節省一半的資金支出,這樣的例子從2000~2010年至今已不勝枚舉,我自己就親歷二件在德國與美國的建案,亦因為此,中國人歷經十年汗水的努力才改變全球對中國人的印象,而贏得了全世界的尊敬。

如此,中國的經濟、科技、文化與價值,就是這樣子創造來的!中國人的價值不是用嘴巴說的,或利用媒體刻意塑造而來,乃是用行動與血汗搏來的,將中國人勤奮刻苦的民族性價值,在全世界人類面前發揮的淋漓盡致的創造出全球市場的區隔,與價值的區隔!

很多人不認同中國製的山寨商品,但是試問哪一個國家不是經歷〝山寨〞的過程?美國、日本、台灣和歐洲國家都沒有經歷〝山寨〞的過程嗎?美國早年盜版業仿冒商興盛,日本昔日商品更是漂竊歐洲商品最兇的國家,智慧財產權才因應而生,有了法律約束之後才促使〝品牌意識〞抬頭,所以從漂竊到改良,從研發改良到品牌價值的創造,都只是一種發展的過程。

面對中國的〝山寨〞貨或許嚴重衝擊品牌市場,但那顯示中國還在學習中,還處於〝發展中國家〞的明證。中國正旺盛的接受著全球經貿發展的刺激,和全球高價值、高創造性與高質地品牌商品的欽羡與刺激之中,透過這樣的刺激自然會激發中國人積極探索的心理,山寨貨就是這種情況下的產物,待邁過初期探索的過渡時期之後,山寨商品慢慢就會減少,中國人會在自覺中轉變成對自我品牌的創造,並從中找到自我的定位,到那時中國的競爭力才是真正的開始。換言之,中國自創品牌的潛能與產能十分巨大,在未來十年之後,中國品牌會與歐美並駕齊驅,甚至引領潮流之勢。

的確,中國的潛力還未真正的發揮出來,整個中國就像是待開採的正蘊藏龐大的難以估量的地底資源一般,當真正運用自身所蘊藏的潛力或蓄藏的能量時,中國的強大盛世才是真的到來,才是全球華人昂首挺胸的時刻,因此現在的中國仍處在逆境之中,整個中華民族仍在逆境中前行。雖說中國人或華人社會已走出遭人歧視與不平等對待的昔時夢魘,如今卻是對中國人在各方面進步與超趕,擴張與開發的野心感到疑懼,自然會帶來各國的不適應、磨合與抗拒,這是中國掘起過程中必然面臨的挑戰之現象。無論如何,中國人只要沉著的應對過渡期,廿一世紀絕對是中國人的世紀而無庸質疑。

祇是該怎麼做呢?如何進一步贏得全世界對中國,乃至對全球華人世界的認同與讚揚,尊敬與禮遇,看重與依賴,信認與接納,有待全中國人的努力,若祇賴中國自身,或僅靠台灣、香港、澳門和分散各地的海外華人之努力是不夠的。必須團結合力的將中華文化深化並融入於全世界;必須深拓華人電影藝術,時尚文化,藝術文化於國際交流傳播的橫面性,並提升各項文化的縱深之內容品質,以促進全世界對中華文化藝術的接納與激賞,亦就是軟實力的開發與深化工程。

此外台灣和大陸之間的進展,更須加大步伐與加深交流力度,尤其取得平衡的發展,只是至今看到的都是中國大陸的進步,融合力大而百花齊放,萬眾齊心的努力擺脫現狀的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的興盛。反觀台灣所謂民主價值,卻無法發揮在文化藝術上的向前滾動;言論的自由雖是台灣最重要資產,然而因為意識形態的氾濫,與言論自由下不負責任的矛盾現象,已成了政治惡鬥的根源,進而影響社會的健全發展,使得台灣總體文化發展上,呈現流動緩慢的情形,好像有氣無力的病患一樣,少了精神與強大的意志,這與中國大陸文化發展的促進力道相較,台灣步伐儼如龜步。

始終覺得,導致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台灣的選舉太多所造成,選舉在乎的是個人利益的獲得,所謂參政不過是一種手段罷了,爭取個人的生存空間才是參選的目的。因為個人生存與利益的考量,所以依附在黨組織之內以享其資源,確保參選的獲勝機率,然而一旦黨中央有待之不公時,個人可以隨時改變立場的退黨並堅持參選,所以台灣種族不和是選舉操弄與炒作出來的惡果,是個人追求利益下的犧牲品;為了勝選,極盡挑撥種族與社會對立;為了勝選,極盡誣蔑毀謗之能;為了勝選,阻礙社會與經濟發展在所不惜,就連司法都淪陷在政治操作中。台灣要能在種族多元融合上產生促進的力量,只有將選舉制度進行改革,將弊病杜絕了才有用!

但無論台灣如何的發展與演變,台灣仍是許多海外台商與華僑心靈的歸屬之地,無論台灣發展現況如何令人失望,卻永遠亦割不斷自己生長的家鄉,如我無論身置香港、上海或德國,或美國,永遠無時無刻的心懷台灣。畢竟我出生在台灣,不過我的祖籍卻是四川,我的三叔、四叔、六叔和姑姑嬸嬸們,至今都分別在成都、重慶、湖南、天津和上海居住與發展,雖然他們都上了年紀,然他們的兒女(我的堂弟妹們)彼此仍持續的保持互動,每隔時日便聚餐一次的話家常。

如果有誰問我府上哪裡?我會說自己是四川人,亦是台灣人。若面對外籍人士,我無論如何都說自己是中國人,除非問我來自哪裡,那麼我會回答自己是台灣人。我既是中國人,亦以身為中國人為傲!我既是四川人,亦以身為成都人為傲!我既是台灣人,亦以身為台北人為傲!我既是台北人,亦以自稱半個上海人為傲,因為我住在上海浦東新區超過十年了,結交不少上海的朋友,也資助許多內地清寒學子,我深愛他們!

在提到關注中國的發展上,尤其大陸的軍事與航太發展,我倒是深為中國這方面的成就感到驕傲!其實我不是一個特殊的例子,我認識一些退休的台灣將官,和許多台灣商人,甚至許多三十五歲以上的男性朋友,他們其實都十分正面的關注和驚嘆中國國防科技的進步。其實,中國在國防與航天科技的發展上是存在著某種象徵性的,象徵什麼呢?象徵中國人民族的尊嚴與驕傲!

這是因為,第一、縱使中國武器多源自蘇俄,然而其研發的強大決心、成就的取得、國防武器的規模、自行研製項目的系統化與量產化、航太發展的質量化與尖端化,都非台灣、印度、南韓或日本、或東南亞國家可茲比擬,甚至似有超越歐洲少數強國之勢而與俄羅斯在軍工業與航太發展上平起平坐。第二、自工業革命之後,東方中國整整落後西方一個世紀,因為落後,故遭列強侵華,導致中華民族深受百年恥辱,恍若中國人的智慧、科技、文化與民族性都不敵洋人似的,故而中國人必須為雪恥而努力。

如今,中國人證明了自己在科技研發潛力上並不落後於西方人,中華民族發展的受挫乃是敗給自己對外的封閉政策與戰爭的內耗,與發展制度的瑕疵,經時間歲月的粹煉下,中國人的成就已然令全世界刮目相看,這令許多台灣人所讚許與感動,甚至對中國共產黨印象改觀許多,當然因為礙於兩岸政治對立與分離的現實,不好明目張膽的公開談論相關話題。不過在大陸的台灣朋友,很愛很愛談論中國的發展現況,包含讚佩中國軍事發展與解放軍素質的話題,常常朗朗上口,但回返台北之後,就實難在公共場合啟口了,只能私下閒聊。

我堅信兩岸未來發展是可以被絕對高度期待的,在兩岸經濟的統合發展下,尤其中國大陸多照顧台灣農漁業產品,輕工業產品,在借助廣大的中國市場內需下,台灣大中小企業得以穩定發展,並就此減低失業率,提昇就業率。其次是有諸多令台灣內部感到疑慮之處,例如有不利於台灣的部份,盡可能讓台灣人民與社會放心。雖然兩岸發展迄今為止,中國大陸總是展現多方面的誠意,台灣人民亦都感受得到,但兩岸要進入完全融合的狀態,仍然還有一段路程要走。

其實在台灣極大多數的民眾都知道,和中國簽訂ECFA有利台灣整體貿易發展,甚至利於社會的穩定,如果兩岸經濟不整合,台灣勢必面臨經濟萎縮,競爭力削弱,然後延伸社會的動蕩不安,失業率高漲,治安更趨敗壞,商品出口下降,工廠紛紛倒閉的困境。ECFA之後,即可提昇台灣各項產業的持續發展,借力使力的提昇台灣競爭力,即使當中可能衝擊到傳產業與輕工業面臨產業的萎縮,但這不難解決,ECFA是活的,它不是死的協議,只要技術上雙方在協調共識上做好前提,調整以三階段限定商品進口的比率,並協助拓展商品出口到中國的市場通路,與維持並保障台灣某些傳產業其商品的最低市佔率,同時積極協助產業昇級、交流與開發合作,那麼衝擊力就能有效降低,失業率不僅不會增加,還會提供許多傳產業、日用品輕工業、中小貿易業與綜合服務業的人才需求。尤其ECFA與WTO的趨勢,讓台灣傳產業與輕工業該到了積極思考促進自身企業研發能力的提昇,也就是說下一代企業接班人不能太懶惰,必須激發創意能力,摒棄不合時宜的舊觀念,企業才有永續經營與生存的希望。

所以ECFA真正來說,是中國大陸經營台灣民心和向台灣輸出善意與同胞情的最佳平台與時機,若說ECFA還可能衝擊到誰?就是持反對意見的政治人物,他們恐懼由孫中山先生創立百年的中國國民黨所治理下的台灣經濟變好;害怕國民黨政權下的台灣人民生活過得好、有錢繳學費、繳房貸、三餐飽足、薪資調漲;擔心馬英九總統執政下的兩岸關係向上發展,此無疑將衝擊和萎縮他們的政治利益與操弄民意的空間,尤其選票的流失,只要台灣經濟敗壞、人民憤怒聲高漲,反對黨才有生存的空間與執政的希望,這是容易被看穿而經不起考驗的反對黨心態。

台灣數百萬勞工必須冷靜想一想,為何勞工薪資調整,十五年來始終停滯不前?什麼原因造成?是台灣選舉的歪風,政治紛爭惡鬥,所帶來社會長期動盪不安;是國會亂象與種族對立,以及打著不負責任專以毀謗誣蔑式的言論自由為旗幟的選風主調,造成社會價值觀逐漸扭曲,人民享有抗爭遊行以鬧事的權利思想,怎能不影響台灣經濟的根基出現鬆動?

台灣自亂陣腳,內憂嚴重,競爭力衰退,造成台灣企業板塊西移出走的大浪潮,結果促使台灣人才、技術、資金與資源外流嚴重而幾乎移植中國大陸,最終為中國大陸奠立發展的基礎,台灣本土反而逐漸式微,讓落後台灣十年的南韓得以超越的機會。這期間台灣又面臨政黨輪替,新執政黨治國無方,經濟逐漸倒退,最後因為金融風暴才加劇台灣經濟的大衰退,但究其根源,實脫離不了台灣政治與社會嚴重動蕩之本身惡因,因此台灣人民必須扛下與承受由我們自己所造成的惡果。

如今勞工吵嚷著調薪,究竟依據什麼?台灣經濟尚未全面復甦啊,政治動蕩才只是稍有緩和,兩岸關係才剛進入春天,可是馬上選舉又要來了,社會危機隨時面臨暴發。倘若目前執政的國民黨失去五都,那麼台灣勞工調薪勢必再延十五年,社會必然再度陷入動蕩,經濟必然再度面臨衰退,股市再次大跌震盪!因此為了鞏固台灣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五都選舉的高投票率正是勞工表達調薪的象徵與強大呼聲!

因為台灣投資前景因選票獲得進一步穩固,外資大舉進駐台灣,大型企業工廠訂單增加,中小企業發展進一步回穩,屆時完全沒有理由不大幅度調薪(10%~15%~25%)。選票促使經濟與社會前景得到發展 → 拉動調薪的增長與動能 → 因為調薪因素而帶動國民消費力 → 因消費力增加,使得企業盈利增加 → 企業盈利再反應調薪與人才需求上 → 然後增加就業率,降低失業率,這是一種因果循環。是故,咱們數百萬勞工要過好日子,欲彌補十五年來未調薪的金錢損失,獲得應有的薪資水準,完全由你我來決定,那就是取決于咱們自己手中的選票!

因此台灣人民必須冷靜應對變化,尤其未來兩岸應著眼於經營新一代年輕人的發展,給予積極的打造希望與夢想,深化並顧全新一代15~30歲年輕人對中華民族的認同,那麼反對者的操弄空間自然萎縮而遭趨勢與潮流所唾棄。當然,執政黨和馬英九總統絕對要拿出手腕與強大意志來改革各方面的行動,尤其多做出令台灣民眾感到振奮的事。

例如總統可以對遭受家暴與性侵女性給予呼應與撫慰,以表達領袖真心真情的關注,允諾必給予最高司法保障,並制定特別法規嚴懲性侵犯,同時向司法官們喊話的給予高度提醒,司法判決的智慧、良知與遠見才是司法的最高精神,而保護良善、防阻犯罪、確保社會治安得以維護,乃是司法存在的最大目的與目標,更是司法者之神聖職責,否則無疑在鼓勵與助長犯罪!其次對釣魚台主權維護的態度,政府必須強硬表態,總統能做到這兩點,加上掌握台灣人在現代生活壓力下的心靈節奏,那麼不怕得不著台灣八成民心的支持!

而攸關台灣政局、社會穩定和未來經濟發展的五都三合一選舉,眼看就要屆臨(于本年度十一月二十七日舉行包含市長、議員和里長的三合一選舉,而重點則落在市長的投票率上)。國民黨若要有勝算以贏得3~5個都,關鍵在動員的強大意志,尤其動員滯留海外擁有投票資格且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人能適時回國投票,目前滯留中國大陸的台灣人數起碼百萬以上,若能灌輸一些危機意識給他們,加上目前兩岸直航的便利,群體回國投票不是難事。

如果此策略奏效,再加強對關鍵的中間選民的呼籲,因為他們有許多是處於待業狀態的青年與壯年和中低收入家庭,他們不知道有誰能提供他們直接的幫助?彷彿政黨的利益無關他們的生死,如果執政黨願意承諾改善他們的未來,提供可適任的工作機會並給予夢想,那麼國民黨要過三都是絕對可以期待的。

目前在上海、北京、香港和廣東已知有許多台灣企業將主動放台灣的幹部及員工回台投票,甚至計劃包機回台(本公司七個區域的台灣IT人員、貿易人員及廣告人計有七百餘票,可再動員其他台灣人至少一千五百票上下),畢竟國民黨勝選對兩岸經貿發展有益,敗選則兩岸添變數,對大陸台商十分不利,至少信心與氣氛會變很差!

尤其日前阿扁因一審獲判無罪,此舉勢將引起中間選民的反感與強烈反彈,因為「政客的貪污斂財」明擺著已得到司法的認可、背書與保障,日後所有政客皆可效法,從此「貪污」與「貪腐」將有了合法化與合理化的依據,這在全民反貪腐的今日,是何等之諷刺!對生活不易的百萬中間選民又情何以堪,而給了他們在投票選擇上的暗示。換言之,阿扁一審獲判無罪的結果將適得其反,導致失去中間選民的認同與支持,這對反對黨絕對帶來嚴重的減分效應與空前災難!當然這亦說明了司法改革的急迫性,執政黨必須下猛藥凝聚民心。

如前所述,台灣每到選舉總要面臨反對黨的極盡挑撥、分化、誣蔑、詆毀、羞辱與國罵等,甚至製造假數據、假證據與假新聞以詐騙選民,讓選民上當失去判斷力。目的不外乎阻撓他人當選。執政黨唯一對策就是立即訴請警方與檢調人員予以蒐證,並於第一時間抗告反對黨候選人或站台者,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操弄選舉,並散佈不實謠言,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訴諸輿論予以撻伐。

尤其媒體人靠破壞社會祥和、挑撥種族對立、詆毀他人名譽、扭曲國家政策、顛倒是非黑白、捏造不實事件與尖酸刻薄的一張嘴,來累積個人財富和提高個人聲望,委實不可思議!凡有良知的人都要為台灣的不幸感到哀悼!因此未來執政黨當積極修法,明訂候選人競選期間,如以惡質手法操弄選舉,查證屬實當下立即註銷候選人資格,保證金沒收,並罰鍰保證金之十倍,即使當選亦無效。如此,台灣未來選風就能得到顯著改善。

總之,國民黨必須要有信心,因為國民黨目前正佔據天時、地利與人和,只要積極要求國內外黨的基層組織強力動員,串聯一氣的在危機意識上下功夫,以激盪出強大迴響,來反應在投票率上,而勿花太多心思與反對黨的汙衊式言論糾纏,換言之黨的強力動員是主要策略,越迫近投票日,愈要投入更大的動員力量。

至於應付反對黨和所謂雙方辯論,並非值得重視。國民黨只須強打以「倍數提昇台灣青壯年就業率」、「倍數提昇台灣觀光發展」、「倍數提昇台灣婦女自信力」、「倍數提昇台灣創產業發展」、「倍數提昇台灣經貿發展」、「倍數提昇台灣整體消費力」、「倍數找回失去十年的台灣自信與經濟奇蹟」、「倍數找回曾經萬點的台灣股市」等等為訴求,政見愈明確,愈口語化愈好,就更能抓住台灣人的心聲。

當然,只要你是台灣人,你想要擁有對未來的自信,你有意願組織家庭並生兒育女,那麼你就必須往長遠處著想。一旦台灣重回社會動盪不安的日子,處處是動輒吵嚷打鬧毀謗的社會亂象,必然加劇治安的敗壞,尤其詐騙性侵的氾濫橫行,接著削弱已有起色的台灣經濟與股市,最終威脅到你我明日的發展,其經濟拮据的日子將促使你我所有夢想皆無法實現或被迫延後。因此台灣未來,即你我的未來,台灣政經的穩定發展和台灣青年的出路,你我責無旁貸的必須慎重看待自己手中的選票!

深信兩岸人民在心靈文化上尋求發展與共識,絕對能創造出超過兩岸經貿統合的價值;中國大陸只要願意在行動上多方面釋放利多,必勝於台灣內部口水戰所帶來無以估量的阻礙之無形有形的損失。換言之對台灣人民「輸出誠信」、「釋放利多」、「援助發展」、「深化交流」與「共創福祉」就能拉近兩岸同胞心靈的距離,只要朝著有利兩岸的方向前行,那麼由兩岸人民與菁英攜手締造出二十一世紀中華民族的盛世,就在今日,就在當下!而台灣的壯大與股市破萬點;你我明日的薪資要調漲,生活要好過,就在當下,就在今日,就在十一月廿七日,你我手中的寶貴選票!


- 高 閻 -
摘自《高閻哲學與雜文集》

http://shina7691-shina.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html